| 【公告】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Dec 27th 2019, 01:52, by boe.service@tc.edu.tw (南屯區永春國小 陳亭羽), 南屯區永春國小 陳亭羽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、職稱:約僱人員。(幹事延長病假期間職務代理人)。 二、報酬:約僱五等280薪點(月薪約34,916元,須自付勞保、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),並視實際需要依規定按日計算。 三、名額:正取1名、備取若干人。(性別不拘,未獲正取者,備取人員依錄取順序列冊候用,期限三個月)。 四、僱用期間: 1.自109年1月21日(或實際報到日)起至110年2月28日止(以一年一聘為原則;109年度契約至109年12月31日,視工作表現優良者,予以續聘,下ㄧ年度續約至110年2月28日止)。 2.如僱用原因消失,應即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(如遇幹事續請其他假別,則僱用至續請假期結束前1日止 五、簡章公告:自108年12月27日(星期五)起至109年1月3日(星期五)止,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school.tc.edu.tw/)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(http://www.tc.edu.tw/)。 六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至109年1月3日(星期五)止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校(郵寄者以109/1/3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。 七、面試時間:109年1月9日(星期四)上午9時50分至人事室報到,上午10時面試。 八、詳細甄選資訊,請參閱附件簡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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